张康兄
律师

二、劳动用工问题 (一)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1.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2.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二)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1.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2.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三)规范用工管理。 1.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2.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3.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020-02-08 09: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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